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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地反映食品中各种需氧和兼性厌氧菌存在的情况,检验时必须遵循以下一些要求和规定。 (一)所用器皿及稀释液 1.检验中所用玻璃器皿,如培养皿,吸管、试管等必须是灭菌的,并在灭菌前洗涤干净,不得残留有抑菌物质。 2.用作样品稀释的液体,每批都要有空白对照。如果在琼脂对照平板上出现几个菌落时,要追加对照平板,以判定是空白稀释液,用于倾注平皿的培养基,还是平皿吸管或空气可能存在的污染。 3.检样的稀释液虽可用灭菌盐水或蒸馏水,但以用磷酸缓冲盐水特别是O.1%蛋白胨水为合适,因蛋白胨水对细菌细胞有更好的保护作用,不会因为在稀释过程中而使食品检样中原已受损伤的细菌细胞导致死亡。如果对含盐量较高的食品(如酱品等)进行稀释,则宣采用蒸馏水。 (=)检样稀释 1.检样稀释时,应以无菌手续称取(或量取)有代表性的样品25g(或m1)剪碎放于含有225ml灭菌稀释液的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经充分振摇作成l:lO的稀释液。 如系肉、鱼等固体样品,剪细于灭菌乳钵内与稀释液研匀,或与稀释液同置于灭菌均质器杯中(国产均质器,目前以江苏武进郑陆医学仪器厂产品较简便而实用),以8000一l 0000rpm速度搅拌1分钟,使做成均匀的1:10稀释液。 2.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标本污染情况的估计,将上述l:lO的检样稀释液再做成几个适当的lO倍递增稀释液。即取1:10稀释液1ml与9ml稀释液混和做成l:lOO的稀释液,然后依次递增稀释,做成1:1 000、1:10000等稀释液。注意每递增稀释一次,必须另换1支l ml灭菌吸管,这样所得检样的稀释倍数方为准确。 3.从吸管筒内取出灭菌吸管时,不要将吸管碰着其他仍留在容器内的吸管的外露部分;而且吸管在进出装有稀释液的玻璃瓶和试管时,也不要触及瓶口及试管口的外侧部分;因为这些部分都可能接触过手或其他沾污物。 4.在作10倍递增稀释中,吸管插入检样稀释液内不能低于液砸2.5cm;吸入液体时,应先高于吸管刻度,然后提起吸管离开液面,将贴于玻璃瓶或试管的内壁使吸。管内液体调所要求的刻度,这样取样较准确,而且在吸管从稀释液内取出时不会有多余的液体粘附于管外。 5.当用吸管将检样稀释液加另一装有9mL空白稀释液的试管内时,应小心沿管壁加入,不要触及管内稀释液,以防吸管外侧部分粘附的检液也混入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