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5.1车辆自我安全和防护装置的要求:
1)车身及平台具有故障显示功能;
2)车辆行走时具有倾斜报警功能,保证车辆通过障碍时平台始终与地面保持水平;
3)操作上升、下降时平台具有自动调整平衡系统,动作稳定平缓摆动小,发生故障能及时报警保护以确保操作人员;
4)平台具有紧急下降保护装置,在发动机发生故障情况下具有电动或手动迫降功能;
5)安全装置:工作篮超载报警装置、工作篮倾斜报警装置、主臂水平伸展超限报警装置,无动力状态手动泵操作装置、地面及工作篮紧急停机装置。
6)油路及电路系统(电控箱防护等级不低于产品相关安全系数)安全、可靠、耐久性好;
7)其他特殊功能:如果投标设备有与同类其他产品所不具有的功能,就其专项功能可给予特别介绍。提供特别介绍并提供相关图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8)室内操作,要去设备简单、便于操作。
9)设备一次充满电需保证 8 小时以上不间断工作。 |